一、关于《词论》作者的问题 

  建国以来对《词论》是否是李清照所撰,学界多持歧义,一则认为是李清照所言,只是存在早年之说和晚年之作的争论;一则认为《词论》所言与李清照生活的时代及其词作等比照,存在不少矛盾,认为非李清照作,或是伪作。 
  近十年来针对《词论》作者研究的论文、著作都有限,原因是学界前辈对这一问题论述的已经十分详尽,深入。在无新材料、新考据发现之前,没有继续论述的必要。但也有个别学者由于有了新的发现,从而敢于大胆地发表新的见解: 
  邓子勉的《<词论>作者小议》依据元人陈世隆的《宋诗拾遗》:“李格非,字文叔,自号易安居士” 这一新的证据,大胆假设《词论》可能为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所撰。作者认为:“《词论》一文从行文风格,成文的时间,论及的词人,所持的词学观等方面涉及的诸种问题,与李清照有矛盾处颇多,而与李格非却多有相通之处[1]。 
  就这一观点,肖振华在《谈<词论>的作者问题---- 兼与邓子勉先生商榷》一文中认为邓先生所依据的材料,仅就文献的可信性来说应该是靠得住的;但仅凭借李格非曾自号易安居士一则孤证,即定《词论》为其所撰,实难以让人信服。继而认为在没有确凿材料发现之前《词论》为李清照所作之说应更为可信。[2] 
  邓先生的观点,仅依据一则孤证材料来推测,没有更多材料的佐证,故难以得出确定的结论,但是给我们进一步研究此问题展示了另一种可能和方向。肖先生的质疑给我们的提醒是,在面对古人记载文字时,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足够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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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词论》作年的问题 
  关于《词论》作年问题,历来论者主要有北宋说和南渡说两种意见。北宋说认为,《词论》中没有提及徽宗时大晟府里的一派作家,没有提到靖康乱后的词坛情况;南渡说的理由是,《词论》中提到的《声声慢》是宣和靖康之后才普遍填写的,又《词论》最早见载于《苕溪渔隐丛话》后集,而此书是胡仔在1148年到1167年这段时间中收集的材料,此时正值李清照晚年。 
  近来学者在总结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词论》作年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努力。 
  张进在《李清照<词论>写作时间再议――兼<词论>中未提周邦彦的问题》一文中提出《词论》当做于明诚起知莱州、清照独居青州的宣和二年至南渡之前(靖康元年)。张以为,作于早期不大可能:因为清照虽青年时期传有诗名,但词名未显,词的创作实践与理论修养还缺乏写作《词论》的必要准备;作于政和年间也同样缺乏创作方面的积累与铺垫;作于南渡以后亦不大可能,因为按着清照《词论》中“声与政通”的思想脉络,南渡以后社会发生的巨大动荡不会不反映在《词论》中。因此把清照的词学理论与创作实践结合起来考察,把清照的词学思想做动态考察,就会对《词论》的写作时间有一个较为确切的推论,更会对清照词学思想的发展有准确的把握[3]。基于这样的思考,作者得出《词论》当做于明诚起知莱州、清照独居青州的宣和二年至南渡之前的结论。 
  三、对《词论》别是一家说的研究和理解 
  《词论》的理论核心,就在于提出词“别是一家”说,到底如何看待“别是一家”?其中涉及的问题又有很多,包括: “别是一家”符合词体发展的方向吗?词是否应该注重“音律”? 
  关于“别是一家”的辩论中心之一在于《词论》对于诗词之间的划分是否合理? 
  李忠伟、夏敏《李清照<词论>评议》提出词“别是一家”主张显示她的词人独立词体的意识,有其积极意义,然而也限制词的发展[4]。高春燕《重看李清照的<词论>》认为《词论》把音律问题看得过重、过细、过严[5]。张群《评李清照的词须协律观》指出李清照词学见解的保守性即在于此:词与音乐固然不可分,但不以提高音律本身的水平适应人们丰富的情感与生活,从而促进词的发展,而是以限制歌辞的表现力来适应当时的发展水平尚且有限的音乐,这无异于“削足适履”,结果适得其反,因此词须协律束缚了词体变革[6]。 
  上面几位认为,《词论》对于诗词之间界限的划分过于狭隘,束缚了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 
  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要客观公正地看待《词论》: 
  张雅青的《从<词论>看“别是一家”词学观》指出“别是一家”词学观反映了词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要求[7]。王慧《论李清照“别是一家”的词学观》说“别是一家”的提出维护了词体的独立性[8]。关丽伟《试论李清照的词“别是一家”》认为李清照提出词“别是一家”的理论是符合当时词的发展现实的[9]。李晴《词“别是一家”之说――谈李清照<词论>》认为李清照在《词论》中揭示了词体发展的多元化渠道[10]。梁俊仙、刘波《李清照<词论>浅谈》李清照《词论》提出的“词别是一家”的重要观点是苏词和柳词流行于北宋词坛的必然产物[11]。申焕《从诗词关系看李清照<词论>的词学意义》提出词在文体中“别是一家”符合文学自身发展规律,也是宋词走向成熟的标志[12]。 
  以上诸观点基本上认为《词论》的“别是一家说”的提出表达了词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要求,是符合当时词的发展现实的,可以说这一观点的提出是宋词走向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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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一问题,论者不再是单纯的否定或者肯定,而是辩证地看这一问题:《词论》的“别是一家说”是基本符合历史潮流的,但是也存在着不足,应该客观公正的看代。 
  关于“重音律”的问题 
  顾易生在《关于李清照<词论>的几点思考》一文中说:旧著中曾批评李清照《词论》“片面强调音律” 反对“以诗为词” 。本文反思旧说,认为李清照对词的音律提出严格要求,也展示了词律有其自由宽松的一面,从苏轼突破词律某些束缚到李清照的强调音乐特征,是合于历史进程的辩证发展。宋词文学性与音乐性结合的经验值得借鉴[13]。 
  顾先生前后期的观点代表了学界对这一问题的两种主要看法,近来学者的观点基本达成一致即倾向于《词论》的“重音律”是合理的,是符合词体的发展潮流的。 
  谢桃坊《中国词学史》李清照虽然提出了许多韵学概念,然而其举例说明却只限于词调用韵的平仄和四声的要求。这样的要求,凡是能辨识字声平仄和熟悉韵部的人都能掌握。从宋人作词的情形来看,这样的要求是接近创作实际的[14]。蒋哲伦、傅蓉蓉《中国诗学史》(词学卷)李清照重视的是词的入乐可歌,是“音律”,而非强调作为新体格律诗的“格律”[15]。张福庆《谈李清照的<词论>》对音律的追求,以及音律的逐渐严整,是词这种文学形式凸显自身特点、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16]。 
  结论:首先《词论》对词的要求不只局限在平仄格律上更重要的是对音律的重视,即词的入乐可歌。其次,李清照的要求并不苛刻过分。再次,这种要求是符合词的发展方向的。 
  四、应该如何评价《词论》的历史地位? 
  怎样看待《词论》的历史地位才是客观与合理的呢?这也是一直以来研究者探讨的问题之一,该问题涉及:《词论》是否是第一篇较系统的词论?《词论》中的观点是李清照所独创的吗?《词论》的价值究竟有多大? 
  首先是关于《词论》是否是“第一篇较系统的词论”的讨论。如今大部分论者都是持肯定的态度的。 
  蒋哲伦、傅蓉蓉《中国诗学史》(词学卷)说:“在词学史上,对于词的独特性的认识虽不自李清照开始,如李之仪就说过:‘长短句于遣词中最为难工,自有一种风格,稍不如格,便觉龃龉’(见《跋吴思道小词》),但对此问题作出系统理论阐述的,李氏却是第一家。” 
  这些观点都是有其依据的,“较系统”不难理解,因为《词论》的确建立起了自己的审美规范,提出了词“别是一家”的理论,可以算得上是系统的理论体系。但是,若断定其为“第一篇词论”,就需要斟酌了。再退一步说,即使《词论》是第一篇系统的词论,我们可否将其视为李清照一人的独创呢?当然不能,我们应看到《词论》的承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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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国忠《李清照<词论>价值重衡》从语源上看,前人早已使用,而且在语境上做了一些规定,具有特定的含义,但并不包含推尊词体的意思。从学源上看,《词论》的许多观点,前人都已提出过,而且有的比它要深刻[17]。黄艳在《略论李清照<词论>的词学史意义》既是对传统的词学观念的继承,又在对前代传统的词学观念的高度概括和总结的基础上有着重要的发展和更新[18]。彭国忠《李清照<词论>价值重衡》《词论》受到李之仪、苏轼、晁补之的影响或启发,与苏轼的“以诗为词”二者在某种程度上高度契合。 
  结论:我们可以看出《词论》中的种种观点,不都是李清照独创的。她的观点与苏轼的“自是一家”说、晁补之、张耒等人的观点都有许多相似。我们虽无法断言《词论》的所有观点都来自前人,但是多多少少受到前辈的影响则是肯定的。 
  《词论》究竟是不是“第一篇较系统的词论”其实牵涉的,是关于《词论》在同时代词论中的地位问题。 
  《词论》从南宋至清,从马兴荣先生《李清照〈词论〉考》中征引一些相关资料,可以看出,《词论》在宋元明清各代是一直受到轻视甚至忽视的,而且从评论上来看,《词论》受到的贬多于褒。那么《词论》在词学史上的实际地位,就远不如我们所想的那么高。因此,我们对《词论》的价值认定,既不能过分贬低,也不应该过分拔高。 
  五、对《词论》研究前景的展望 
  《词论》研究到了今天,已经相当成熟和深入,研究者对《词论》可能存在的问题,多做了透彻细致的分析。但是,《词论》研究细化的同时,综合化方面则相对不足。为此,我们希望对李清照《词论》研究力求在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以更宏阔的视野审视《词论》同时,我们希望研究者能从历史的、文化的、美学的、社会的多重视角去开拓, 并取得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展望未来,我们完全有理由期待会有更多的《词论》研究的优秀成果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