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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清照被重塑的过程中有三个不同的方面,这可以一个一个地讨论,但它们一起造成了最后的结果,就是清代末年对李清照的新看法,到后来“五四”时期通通被接受了,并被写入民国时期最早的中国文学史,影响延续至今。这三个方面是:第一,把李清照歌词中女性的声音(或说她歌词中女性的角色)与李清照本人混在一起;第二,否定李清照再嫁;第三,元明清时期李清照词作的文本不断增多。

  •    (一)

  •    先看把李清照词作的女性主人公或女性声音与李清照本人画上等号的问题。这种对李清照词作的读法,与其说很普遍,还不如说历来无例外。而且,这种读法开始得很早,最早在南宋的评论中就是这样的,后来也没有改变。

  •    词、诗两种文体很重要的差异,就是作者和篇中的主人公或角色的关系不一样。读诗时我们常常臆断篇中的声音就是作者自己的。若怀疑篇中的声音与作者的真正感情或想法不同,我们对那首诗的看法就会改变。读词则不一样。词是表演文体,常常有浓厚的虚构性质。在宋代,词是词人写后交给歌手翻唱出来的。不但如此,一般来说,作者与歌手性别也不一样,作者多是男性,而歌手则多是女性。因为是女性,其角色便很自然地会在男性的词作中出现,甚至用女性的声音描述主人公的感情和思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明白作者与篇中的主人公或声音是不同的,应该把他们分开对待,不能把两者混而为一。

  •    词作者如果是女性(当然是很例外的事情),她写作的文体如果也是词,仍然是表演文体,表演者与写作者还是两个人,我们为什么不把这两者分开辨明?我们应该考虑:如果认为不必分开两者,背后的假设是什么?难道我们以为女性作者不会虚构吗?只因为作者是女人,就必须解读篇中的声音为作者本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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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清照出生、成长在文人家庭,很熟悉文场中各种文体的写作惯例。也许其父李格非请客设宴时,作为小女孩的李清照就看过客人迭相唱和,写出词来交歌女演唱。反正长大后,她觉得自己对词的了解很透彻,至少对它的基本特征,即篇中声音与作者本人需区分辨明,不可能不懂。

  •    把篇中声音等同于作者本人的声音,这个问题在偶然解读男性作者的词作时也会遇到。譬如读者常常把柳永词作中轻薄佻达的男人解读为柳永自己。其实考中进士、踏入仕途后的柳永,与他词作中的放荡少年是应该区别而论的。

  •    对于词中的主人公是不是作者本身,如果作者是男性,这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因为他们的词多写女人的生活、女人失恋时的伤感、沉思等等,通常不可能与作者本人混为一谈。如果是女性,譬如李清照,问题就不易解决,甚至变得很严重。

  •    大家知道,宋词原有它独特的社会背景:文人休闲时一起宴饮,通常有歌妓作陪,她们或弹奏乐器,或跳舞唱歌词。在那种环境中,和别的文化、别的国家一样,休闲消遣时,男女一起饮茶喝酒,听什么样的歌词最受欢迎呢?当然是情歌。宋词中最普遍的题材就是对各种恋爱情况的摹写,各种希望、情欲、失落、辜负、被冤枉和怨恨等等。把李清照的词作通通解释为词人描述她自己的生平,这样的读法是不对的。李清照开始学习写词时,相信也常常模仿其他词人的词作。她和他们一样,想象女人的恋爱经验,虚构人物,假设种种人生情事和失望,为什么都要解读为是在写她自己的情事?不但如此,我们知道宋代社会中男女不平等,男人婚外可以寻找情人,女人则不可以,所以,当我们把李清照词作这样解释后,词中的情感就不得不归结到她丈夫赵明诚一人身上。赵明诚虽然是位才子,难道李清照词中那么多的情感都要由他承担?他怎么承担得起?

读女性诗人时,就以为她们只会直接写自己生活的实事?这难道不是对女性作家有顽固的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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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