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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清照出生于书香门第,早期生活优裕,其父李格非藏书甚富,她小时候就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打下文学基础。出嫁后与夫赵明诚共同致力于书画金石的搜集整理。金兵入据中原时,流寓南方,境遇孤苦。所作词,前期多写其悠闲生活,后期多悲叹身世,情调感伤。形式上善用白描手法,自辟途径,语言清丽。论词强调协律,崇尚典雅,提出词“别是一家”之说,反对以作诗文之法作词。能诗,留存不多,部分篇章感时咏史,情辞慷慨,与其词风不同。

  • 有《易安居士文集》《易安词》,已散佚。后人有《漱玉词》辑本。今有《李清照集校注》。

  • 宋钦宗靖康二年、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李清照44岁。金人大举南侵,俘获宋徽宗、钦宗父子北去,史称“靖康之变”,北宋朝廷崩溃。五月,康王赵构即位于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改元建炎,是为高宗,南宋开始。是年三月赵明诚因母亲死于江宁(今南京市),南下奔丧。八月,起知江宁府,兼江东经制副使。北方局势愈来愈紧张,李清照着手整理遴选收藏准备南下:“既长物不能尽载,乃先去书之重大印本者,又去画之多幅者,又去古器之无款识者。后又去书之监本者,画之平常者,器之重大者。 凡屡减去, 尚载书十五车,至东海,连舻渡淮,又渡江,至建康。” (《金石录后序》)十二月,青州兵变,杀郡守曾孝序,青州剩余书册被焚。(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曾这样记载此事:“青州故第,尚锁书册用屋十余间,期明年再具舟载之。十二月,金人陷青州。”此处文字当因在传抄中或夺或衍而臻误。史实应为“青州兵变”。)

  • 当李清照押运15车书籍器物,行至镇江时,正遇张遇陷镇江府,镇江守臣钱伯言弃城而去(《续资治通鉴》卷一0一),而李清照却以其大智大勇在兵荒马乱中将这批稀世之宝,于建炎二年(1128年)春押抵江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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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清照至江宁后,雪日每登城远览以寻诗。周 《清波杂志》卷八有云:“倾见易安族人言,明诚在建康日,易安每值天大雪,即顶笠披蓑,循城远览以寻诗。得句必邀其夫赓和,明诚每苦之也。”以宋高宗为首的妥协投降派,借口时世危艰,拒绝主战派北进中原,一味言和苟安。李清照十分不满, 屡写诗讽刺, 曾有“南来尚怯吴江冷,北狩应悲易水寒”、“南渡衣冠少王导,北来消息欠刘琨”之句。

  • 建炎三年(1129年)二月,赵明诚罢守江宁。三月与李清照“具舟上芜湖,入姑孰,将卜居赣水上”(《金石录后序》)。舟过乌江楚霸王自刎处,清照有感而作《绝句》以吊项羽。以项羽宁肯一死,引颈乌江以谢江东父老的壮烈史迹,对南宋统治者进行讽喻。五月,至池阳(今安徽贵池),赵明诚被旨知湖州。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回忆说,赵明诚将“过阙上殿。遂驻家池阳,独赴召。六月十三日,始负担,舍舟坐岸上,葛衣岸巾,精神如虎,目光烂烂射人,望舟中告别。余意甚恶,呼曰:‘如传闻城中缓急奈何。’戟手遥应曰:‘从众。必不得已,先弃辎重,次衣被,次书册卷轴,次古器,独所谓宗器者,可自负抱,与身俱存亡,勿忘之。’遂驰马去”。不幸的是,由于途中感疾,赵明诚竟于八月十八日卒于建康。

  • 赵明诚卒后,李清照为文祭之,文曰:“白日正中,叹庞翁之机捷;坚城自堕,怜杞妇之悲深。”(谢《四六谈麈》卷一)葬毕赵明诚,李清照大病一场。当时国势日急,赵明诚妹婿李擢权兵部侍郎,从卫太后在洪州(今江西南昌)。为保存赵明诚所遗留文物书籍,李清照派人运送行李去投奔他。不料当年十一月,金人陷洪州,所谓连舻渡江之书散为云烟。李清照只好携带少量轻便的书帖典籍仓皇南逃。之后,李清照曾一度往依时任敕局删定官的弟弟李迒。这时传有密论列赵明诚者,有所谓“颁金”之语,李清照被迫以所有铜器等物追随帝踪,希图投进朝廷。颠沛流离中,所余文物又散失大半。

  • 建炎四年(1130年)春,李清照追随帝踪流徙浙东一带。“到台,守已遁。之剡出陆,又弃衣被走黄岩,雇舟入海,奔行朝,时驻跸章安,从御舟海道道之温,又之越。”九月,刘豫在金人扶持下,建伪齐政权。李清照有诗斥之曰:“两汉本继绍,新室如赘疣。所以嵇中散,至死薄殷周。”十一月,朝廷放散百官,李清照到达衢州。

  • 绍兴元年(1131年)三月,李清照赴越(今浙江绍兴),居土民钟氏之家,一夕书画被盗。她悲痛不已,重立赏收赎。至此,所有图书文物大部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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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绍兴二年(1132年),李清照到达杭州。图书文物散失殆尽造成的巨大痛苦,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给予的无情折磨,使李清照陷入伤痛百般走投无路的绝境。孤独无依之中,再嫁张汝舟。张汝舟早就觊觎她的珍贵收藏。当婚后发现李清照家中并无多少财物时,便大失所望,随即不断口角,进而谩骂,甚至拳脚相加。张汝舟的野蛮行径,使李清照难以容忍。后发现张汝舟还有营私舞弊、虚报举数骗取官职的罪行。李清照便报官告发了张汝舟,并要求离婚。经查属实,张汝舟被除名编管柳州。李清照虽被获准离婚, 但宋代法律规定,妻告夫要判处3年徒刑,故亦身陷囹圄。后经翰林学士綦崇礼等亲友的大力营救,关押9日之后获释。(对于李清照改嫁张汝舟之事,后世学者颇有争议。其实,妇女改嫁在宋代前期并不少见,且不影响李清照人品,宋人多家谈及此事,应当可信。古人辩诬之说,实际是受封建礼教观念束缚的结果。)

  • 虽然经历了一场再嫁匪人、离异系狱的灾难,但是李清照生活的意志并未消沉,诗词创作的热情更趋高涨。她从个人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之后,把眼光投到对国家大事的关注上。绍兴三年(1133年)五月,朝廷派同签书枢密院事韩肖胄和工部尚书胡松年出使金朝。李清照满怀激情地作古诗、律诗各一首为二公送行。诗中有“欲将血泪寄山河,去洒东山一抔土”之句,表达了反击侵略、收复失地的强烈愿望,充满了关念故国的情怀。

  • 绍兴四年(1134年),李清照完成了《金石录后序》的写作。十月,避乱金华,写成《打马图经》并《序》,又作《打马赋》。虽为游戏文字,却语涉时事。借谈论博弈之事,引用大量有关战马的典故和历史上抗恶杀敌的威武雄壮之举,热情地赞扬了像桓温、谢安等忠臣良将的智勇,暗讽南宋统治者不识良才、 不思抗金的庸碌无能,寄寓对收复失地的愿望,抒发了个人“烈士暮年”的感慨。

  • 在金华期间,李清照还曾作《武陵春》词,感叹辗转漂泊、无家可归的悲惨身世,表达对国破家亡和嫠妇生活的愁苦。又作《题八咏楼》诗,悲宋室之不振,慨江山之难守,其“江山留与后人愁”之句,堪称千古绝唱。

  • 绍兴十三年(1143年)前后,李清照将赵明诚遗作《金石录》校勘整理,表进于朝。越十余年,约在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李清照怀着对死去亲人的绵绵思念和对故土难归的无限失望,在极度孤苦、凄凉中,悄然辞世,享年至少73岁。

  • 在丈夫赵明诚去世之后,李清照曾经有过再婚经历,这事在宋人著作中多有暗示或明确记载。例如:

  • 一、王灼《碧鸡漫志》卷二:赵(明诚)死,(李清照)再婚某氏,讼而离之。

  • 二、朱?《萍洲可谈》卷中:本朝女妇之有文者,李易安为首称……然不终晚节,流落以死。

  • 三、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六十:易安再婚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 四、洪适《释隶》卷二十六:赵君(赵明诚)无嗣,李又更嫁。

  • 五、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一:《漱玉集》一卷,易安居士李氏清照撰……嫁东武赵明诚德甫。晚岁颇失节。

  • 六、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十八: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自号易安居士。

  • 七、赵彦卫《云麓漫抄》卷十四载李清照《投内翰綦公?礼启》:……忍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才……友凶横者十旬,盖非天降;居囹圄者九日,岂是人为!

  • 在宋人著作中,我们不曾看到有谁对这种说法提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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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是,到了明清两朝,情况发生了变化。明代开始有人对李清照曾经再婚张汝舟的说法提出异议,入清之后异议之声日益响亮。至晚清时期,李清照不曾再婚之说,赞同的人越来越多,口气越来越肯定,俨然已成定论。请看:

  • 一、明人徐[火勃]《徐氏笔精》卷七:《渔隐丛话》云:“赵无嗣,李又更嫁非类。”且云:“其《启》曰:‘猥以桑榆之晚景,配此驵侩之下材’。”殊谬妄不足信……更嫁之说,不知起于何人,太诬贤媛也。

  • 二、清陈文述《颐道堂诗选》外集卷七《题查伯葵撰后》:李清照再适之说,向窃疑之……《云麓漫抄》所载《投綦处厚启》,殆好事者为之。盖宋人小说,往往污蔑贤者……尝欲制一文以雪其污,苦未得暇,今读伯葵所作,可谓先得我心。

  • 三、俞正燮《癸巳类稿?易安居士事辑》:……其时无学者不堪易安讥诮,改易安与綦学士启,以张飞卿为张汝舟,以玉壶为玉台,谓官文书使易安嫁汝舟,后结讼,又诏离之,有文案……余素恶易安改嫁张汝舟之说,雅雨堂刻《金石录序》,以情度易安不当有此事……赵彦卫、胡仔、李心传等,不明是非,至后人貌为正论。

  • 四、沈涛《瑟榭丛谈》卷下:《老学庵笔记》……放翁不曰“张汝舟妻”而曰“赵明诚妻”,可见易安无改适之事。

  • 五、吴衡照《莲子居词话》卷二:易安居士再适张汝舟,卒至对簿……反复推之,易安当不其然。

  • 六、黄友琴《闺秀正始集?书雅雨堂重刊《金石录》后》:李易安作《金石录跋》,时年已五十有二。国朝雅雨卢公重梓是书,序中决其必无更嫁事,谓是好事者为之……数百年覆盆,遂得昭雪,自是易安可免被恶声矣。

  • 七、陆心源《仪顾堂题跋?书后》:李易安改嫁,千古厚诬。

  • 八、李慈铭《越缦堂乙集?书陆刚甫观察后》:……张汝舟妻李氏,或本易安一家,与夫不咸,讼讦离异,当时忌易安之才如学士秦楚材者,及被易安诮刺如张九成等者,因将此事移之易安……余申而辩之,补俞氏之阙,正陆氏之误,可为不易之定论矣。

  • …………

  • 事实究竟如何,姑且不论(将作另文再论),看清代学者如此前赴后继、激情澎湃地进行否定的论证,我不禁产生好奇:他们为何如此不遗余力、主张李清照不曾再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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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过一番考察和思索,我认为,有如下几种可能的原因:

  • 首先是,明清时期道德观念比前代更趋保守。人们对妇女尤其是像李清照那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妇女的再婚事实,很难认同和接受。像清人梁绍玉那样,有“其实改嫁本非圣贤所禁”(见其《两般秋雨庵随笔》卷二)这样通达认识的人不多,更多的是像明人江之淮那样无法接受曾经跟赵明诚“佳人才子,千古绝唱”的李清照,竟然在丈夫死后跟他人再婚,“文君忍耻,犹可以具眼相怜;易安更适,真逐水桃花之不若矣。”(见其《古今女史》卷一引)明人黄溥虽然并未反对李清照再婚说,但是他的一番话语,却颇能道出清代那些反对李清照再婚说者的心声:“予叹易安,翁则清献,为世名臣,夫则明诚,官至郡守,亦景桑榆,何为而再适耶?”(《闲中今古录》)

  • 其次是,李清照的词在明清时期日益受到推崇。虽然李清照的诗词才华在她年轻时代就已经受到了若干文坛前辈的肯定,宋代的文论家也对李清照的词赞赏有加。但是,评价大致只是:她是宋朝妇女中词写得最好的一位。例如,王灼《碧鸡漫志》云“若本朝妇人,当推文采第一”。朱?《萍洲可谈》云“本朝女妇之有文者,李易安为首称”。到了明清时期,评价就不止这个高度了。大多认为李清照属于历史上少数最优秀的词作者的行列,有人说,李清照是李后主的后身;或者说,李煜、李清照是词人之正宗。

  • 再次是,明清一些有成就的文人对嫉贤风气深恶痛绝。不少人在申述李清照不曾再婚观点的时候,都有这样一种推论:李清照之所以“被再婚”,是因为她恃才自傲,曾经讥笑过当时的一些文人。上引俞正燮、李慈铭的观点,就都是如此。

  • 我认为,明清学者之所以力主李清照不曾再婚,除了一定成分的“科学探索”之外,也不能排除他们的主观需要,即,李清照不曾再婚,更符合他们的时代和自身利益。